◤知多点◢ 遭雇主无理解雇 可入禀工业法庭索偿
某公司筹备了一项名巴士司机转型计划的课程让员工参与,惟没有发出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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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巴士工会主席在工作的WhatsApp 群组里表示,工会并没有得到公司所发出的任何信函,他劝其他员工应该要求公司发出正式信函以参与此课程。
他在内容也提到,如果公司没有发出信函,工会可以拒绝公司的安排。
公司觉得工会主席的行为在企图煽动和阻止(disyaki menghasut dan disyaki cuba menghalang)其他员工参加公司所筹备的课程,而将其解雇。
即使工会主席和公司解释,他的要求只是让公司发出正式信函,而并非阻止员工参与此课程,可是他的解释不被公司接受。
在工业法庭里,法官发现公司所进行的内部审查(Domestic Inquiry) 出现问题,因为工会主席在内部审查里并没有给予机会回答公司对他的指控,反而是被公司要求他在内部审查中做出求情的举动。
法庭也针对企图煽动和阻止的意思做出解释,
“煽动”:使人对他人产生愤怒的举动,或如煽风点火的举止。
“阻止”:抑制或压制某人的行为。
法庭最后的判决:
长途巴士工会主席是在劝告其他员工应该要获得公司所发出的正式信函或文件,而他的原意是好的,只是在WhatsApp 里的语音有些偏激,但没有构成煽动或阻止其他员工参与有关的课程。
公司进行的内部审查(Domestic Inquiry)没有符合要求 ,因为没有提供工会主席回答或辩解的机会。
最后,法庭判定员工的解雇程序没有依据程序,公司必须赔偿工会主席。
有些雇主会基于员工“煽动”的行为而将他解雇,相信这个案例会让大家更理解工业法庭对“煽动”的定义。
其实,并非员工做出违规行为,就一定是要被解雇,在工业法庭中,法官会审查公司有没有必要将员工解雇。
同时,公司如果不清楚或理解内部审查的操作,可以花费聘请外面的机构或付费让律师提供意见,免得在法庭中原本应该成为抗辩点的,却成了败诉的其中一个原因。
资料来源:
Wilson Kuek律师
Kuek, Ong & Associates | 郭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章:
www.kuekong.com | www.kuekongkl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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