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点◢拖欠多少债务 才会被起诉破产?
受到新冠肺炎的冲击,多家企业宣布裁员和结业,难免有的企业将面临清盘或倒闭的局面。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当一个人欠债超过5万令吉和无法偿还时,即可被债权人或借贷公司起诉判入穷籍(报穷)。
在被法庭宣判破产前,报穷局将会强制性的要债人和债主进行谈判,并商讨双方都接受的偿还方案。
如果双方都无法达到共识,报穷局将会宣布谈判失败,再通知法庭宣判欠债人破产。
★个人报穷/破产:
报穷与破产存在一些分别,比如一家公司在生意上的债务到期时,却无法按期偿还债主,或生意的资产价值,低于公司的债务,这将导致公司面临报穷状态。
若无法尽快偿清债务,宣告报穷後,可能演变为破产,导致公司面临清盘状态。
申请破产可以透过2个方法:
1-债务人向法庭申请破产程序,不过必须符合条件。
2-自己本向法庭申请破产程序。(注:如果是自己申请破产程序的话,并没有限定的最低债务门栏,不过一旦法庭批准就不可以反悔。)
★怎么样的情况会导致被告破产?
1-无法支付至少3000令吉的债务。
2-涉及的债务至少5万令吉。
3-债务违约已有至少6个月的时间。
4-欠债者必须在马来西亚居住至少1年。
在2017年破产法令下,债主不能对社会担保人展开破产诉讼,除非获得法庭的同意。
法官也不能宣判判公司合伙人破产,除非法庭能证明该合伙人曾宣誓加入该公司。
该新修正法令只适用于法令生效后的新破产案件。
★个人如何脱离穷籍或破产?
2016年破产法令33C条文提到,破产者可在3年后自动脱离穷籍,条件是这3年内需达到指定的还债目标数额。
同时,他们必须达到贡献目标或清还特定债务和遵守总监定下的条件。
此外,1967年破产法令下, 有3种方法脱离穷籍:
1-取消破产令Annulment:
法庭认为欠债人不应该被判入穷籍,或者对欠债人偿还所有债务而感到满意而取消破产令。
2-1967年破产法令33(1)条文:
以庭令解除破产(Discharge of bankrupt by order of court): 在法庭的指示下脱离穷籍。
你可以向法庭申请,法庭会把破产者的各个因素考虑在内,包括年龄,摊还债务的速度,以及在破产总监处理案件时所给予的合作。
3-1967年破产法令33(A) (1)条文:
透过破产总监发出脱离穷籍证书(Discharge by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Director General of Insolvency) 。
透过破产总监发出脱离穷籍证书。破产总监可以本身的判断能力和标准,让判入穷籍后的欠债人脱离穷籍。
资料来源:
Wilson Kuek律师
Kuek, Ong & Associates | 郭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章:
www.kuekong.com | www.kuekongklg.com
《法律与你同行》面子书谘询群组:
bit.ly/lawnjusticefbgroup
马来西亚最大法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