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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多点◢ 疑参与竞争对手公司业务 被解雇是否合理?
一名销售经理被雇主询问他是否注册了一间公司,相关公司是雇主的同行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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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经理指该公司是他的妻子所注册。
最后,他声称被迫签署离职信。
在工业法院,该经理声称他的妻子是Jamax(他妻子的公司)的董事,但这并不代表此举损害了公司的商业利益。
此外,他也为雇主引进了很多新的生意销售。
雇主否认强迫该经理离职,并声称该经理是自愿辞职。
虽然声称如此,雇主却禁止该经理进入公司的营业场所,因为担心他会泄露了公司的机密资料。
工业法院裁定,该经理实际上是被公司解雇的,而非自愿离职,因该经理的离职信是由公司的董事准备的。
然而,雇主解雇该经理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证据显示该经理确实积极参与妻子的业务。
资料来源:
Wilson Kuek律师
Kuek, Ong & Associates | 郭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章:
www.kuekong.com | www.kuekongkl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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