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点◢ 员工频迟到 可成为解雇理由?
如果在职期间,员工一直都有迟到的行为,不仅影响办事效率,可能也会对轮班制度、需要交更的同事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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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大家分享一则案例,一名服务了26年的高级护士,因连续4年来的迟到纪录而被医院解雇。
医院的立场是此护士培养成了不健康的习惯,以及违反了管理层的指令与指示,尤其是惯性迟到和下班时没打卡。
此护士时常使用相同的理由和借口来解释她的迟到, 例如交通拥挤、路上有修道工程、上班路程中出现状况以及她家与医院的距离。
在职期间,此护士也收到许多警告信。
她的迟到也让正在等待与她换班的护士们不满,他们不得不等到她的到来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在工业法院听里,护士声称她的健康状况是其中导致她的惯性迟到的原因。
但是,她从未和雇主商量过她的健康状况,也没有在法庭上提呈任何医疗证明。
法院说,“此护士选择坚持她迟到的习惯,而不理会医院管理层的多次的警告。如果这不是狂妄自大,不服从管理层,那是什么?”
“换句话说,她拒绝遵守医院的明确指示,建议和警告的行为,相等于刻意不服从上司。医院给了此护士很多机会见上司和讨论她的问题,但是都拒绝了这些机会。”
工业法院维持医院解雇此护士的决定。
资料来源:
Wilson Kuek律师
Kuek, Ong & Associates | 郭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章:
www.kuekong.com | www.kuekongkl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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