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点◢ 在社交媒体不当留言 键盘侠可被提告! | KL人 中國報 China Press
  • 首页
  • 告别式
  • KL人 ChinaPress
    中国报 CPTV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知多点◢ 在社交媒体不当留言 键盘侠可被提告!

    随着网络的普及化,社交网站上出现许多“键盘侠”,对各式各样的事件作出评论。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胡乱发言或留言,诋毁他人的名声,他人有权利在民事法庭提告你诽谤,要求你赔偿他人名誉损失。

    大家会常常看到某人或者利用假户口发了“大骗子”、“大奸商”、“死贱人”、“欠钱不还的骗子”、“大色魔”、“大耳窿”的帖,附加他个人的照片、公司照片、家人朋友的照片。

    你打抱不平、帮忙转发,揭开此人的恶行,如果此帖是恶搞,不真实的,你没有查明真相而胡乱转发,他人有权利在民事法庭提告你诽谤,要求你赔偿他人名誉损失。

    到时请准备几万块,请律师抗辩,输了还要赔偿对方的名誉损失,小则几万,大则几十万。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呼吁人民,向该会举报社交媒体上涉及“3R”、即“Race”(种族)、“Religion”(宗教)和“Royalty”(皇室)相关不当的事件或内容。

    其实不只是涉及3R, 在网络发布煽动性留言也可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即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

    这些包括在网络传播意图骚扰,威胁或任何的淫秽,不雅,虚假,威胁性或令人反感的评论。

    除此之外,在网络发布破坏公众安宁的言论,或诱使任何人触犯国家的法律或破坏社会的安宁也可以导致本身抵触刑事法典第505条文。

    之前,涉及发布新冠肺炎假消息的一方也是在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破坏公共安宁)下被提控。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例

    一男子早前于2019年,被控在社交媒体发表侮辱伊斯兰和先知穆哈默德的言论,结果被判监禁10年和罚款5万令吉。

    重犯者,每天可被追加1000令吉的罚款。

    被告分别抵触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并可在第298(1)条文下受罚,同时他也被控抵触1998年多媒体及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并可在233(3)条文下受罚。

    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3)条文下,违规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者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地庭法官针对被告在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的罪名下,判他监禁2年,监禁期分开执行。

    由于被告在此罪名下共面对5项控状,因此需监禁10年。刑事法典第298A(1a:引起不同宗教的愤怒及仇视)条文,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最少2年及最多5年。

    一旦发现这些不当留言,民众可以通过WhatsApp至016-220 6262,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的方式,作出举报。

    资料来源:

    Wilson Kuek律师
    Kuek, Ong & Associates | 郭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章:
    www.kuekong.com  | www.kuekongklg.com 

    《法律与你同行》面子书谘询群组:
    bit.ly/lawnjusticefbgroup
    马来西亚最大法律平台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