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只需管制和规范 电动踏板车 无需禁用
(吉隆坡3日讯)在闹市使用电动踏板车(E-Scooter)引发争议,民众认为政府应该介入管制和规范使用这类交通工具,避免使用者在闹市横冲直撞酿成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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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指出,政府无需禁用电动踏板车,毕竟可供休闲用途之余,也可成为隆市中心游客的“临时交通工具”。
警方从本月开始,禁止民众将电动踏板车驶上马路,规定民众只能在游乐公园和购物中心周围的特定区域使用电动踏板车。
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4条文对付违规者,一旦被捕罪名成立,初犯者罚款300令吉,重犯者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3个月。
《中国报》巡访武吉免登地区,在乐天广场大门外,仍可看见出租电动踏板车的踪迹,受访民众皆认为,电动踏板车应该受到政府管制。
民众指出,电动踏板车经常在路上横冲直撞,对他人构成危险,政府介入管制是好事。
“一些使用者贪图方便,甚至在人行道滥用电动踏板车,无视行人的安全。”
有人指出,在一些外国旅游区,往往有提供电动踏板车方便游客代步使用,因此我国无需禁用电动踏板车,只需管制就好。
横冲直撞
■陈先生
我经常看见电动踏板车在这区横冲直撞,很容易不小心撞上人,万一发生意外,由谁来负责?
有时候我还发现电动踏板车滥用人行道,这种行为构成其他公路使用者不便,交警应该介入处理。
使用电动踏板出车代步确实方便,但一些使用者往往没有注意他人的安全,因此认同政府管制。
随意停泊
■刘翔
一些人使用电动踏板车后,就地随意乱停泊,造成阻碍影响他人,这也是政府必须管制的。
我在台湾观光时,当地旅游区也设有电动踏板车服务,很多人使用后都会按照规定将电动踏板车归还原位。
在本地,从之前的共享脚车却缺乏管理,脚车破烂又被人偷窃,到如今的电动踏板车,经常放置在日晒雨淋之地,很显然管理不足。
政府无须禁用电动踏板车,毕竟这也是方便游客的代步工具,但必须加强管理与管制。
方贵伦:建议与政府对话
武吉免登区国会议员方贵伦指出,电动踏板车业者应该针对被政府禁止驶上马路的措施,作出检讨并重新规范使用条例。
他受访指出,截至目前,他未接获电动踏板车公司或相关组织作出反映,不过他希望这些公司或组织主动与政府对话,制定使用规范与条规。
他说,武吉免登是旅游区,电动踏板车为旅客提供代步方便,他认为必须加强管制,保障使用者及民众的安全。
报导:廖延濠
摄影:卢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