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店家公开照片资料 事主与家人 饱受网路霸凌
(吉隆坡14日讯)近日闹得满城风雨的海鲜霸王餐事件再“晋级”,事主申诉店家在网路上散播不实资讯和公开其私人资料,令他和家人饱受网路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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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指出,对于店家未经同意,把他照片和个人资料公开,导致他和家人被网民展开地毯式起底,更令情况发展至网路霸凌地步,对此,他已决定采取法律行动。
他指出,餐馆业者已触犯《1976年毁谤发令》及违反《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因在未经同意下,公开他个人相片和资料,并任由网民转发和地毯式的公开其私人和家人资料,还添加其他错误资讯,再套上未证实的罪名上,让大众审判及漫骂,这对他与家人是间非常残忍的事情。
他认为,如果这情况发生在任何受害者身上,任谁也肯定会生气。
他说,他数天前已到富都警察局报案,接下来将以民事(个人)和刑事案(警方)对该餐馆采取法律行动,同时会到国内贸易与消费人部门投报该餐馆的不良行为,要求政府部门介入此事,直至还原事情真相和个人清白。
他也指出,他是不满餐馆负责人对顾客投诉的处理方法和态度不友善,没深入了解就断定是顾客的错,所以在还没食用菜肴前,选择离开以免发生不愉快事件。
“餐馆负责人一口认定是我们所点的套餐,现场要立刻看闭路电视视频,此举有如当顾客是小偷,而且口气和态度恶劣,在临走前,还高喊‘拿督吃饭不给钱’,在场友人也可以见证。”
他说,若当时不离开,或会引起肢体冲突,他和友人被吓得走得更快,惟这些画面都没在餐馆面子书公开,所以网民在有限的视频下,断定是顾客不对。
态度强硬拒和解
事主疑餐馆博宣传
事主强调,他们没食用菜肴就离开,为何被诬赖吃霸王餐。
他说,据其经验,餐馆准备和蒸煮海鲜至少需20分种以上,但当天坐下10分钟后,员工就捧上一大堆海鲜,这可从视频内显示的时间证明。
他认为,餐馆可能早就准备把这盘海鲜推销给他们,或海鲜是在之前已开始蒸煮一番时间,而非新鲜烹饪。
针对餐馆在面子书把视频添加自己设计的对白,硬把他摇手说要等朋友到来才决定的身体语言,解读为“不要辣”的,这是非常没道德的行为,也让网民被误导。
他也质疑这么大盘的海鲜,加上他们原本已点的菜肴,非常明显他们数人不可能吃完,点菜经理不够经验和专业去考虑这点或是带有意图?
他说,他曾2次电联餐馆负责人协商,并先删除对该餐馆的投诉和不满以表诚意,希望能和解,惟经过半小时谈判,对方不愿见面且态度强硬,也没和解之意,故怀疑餐馆是为了要以此事来做网上宣传,间接利用和破坏他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