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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烈酒新指南 引争议 酒牌委会:没禁 民众购买
(吉隆坡20日讯) 吉隆坡杂货店等禁售烈酒新指南引争议,吉隆坡市政局酒牌委员会强调新指南没限制买卖烈酒,民众依旧可到列为1级公共房屋执照的酒吧、酒廊、餐馆或持有售酒执照的超市购买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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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市政局酒牌委员会主席拿督刘明辉发表文告指出,当局最近公布的烈酒销售执照指南,不只为了管制酒精饮料销售,而是从销售地点和时间上,整肃酒精饮料销售,以确保吉隆坡人民的安全和健康。
文告说,该委员会在拟定新指南的过程中,已透过会议及工作坊形式咨询联邦直辖区部、卫生部、大马皇家海关署、大马皇家警察、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联邦直辖区宗教局、利益相关者和非政府组织。
“酒牌委员会拟定的新指南,于今年10月7日被提呈至联邦直辖区部长,主持的第十一次行政及特别项目委员会会议讨论。”
文告指出,卫生部列为药酒的酒精饮料还是能在中药店销售,但如果中药店想售卖其他烈酒,可向卫生部申请,一旦卫生部批准,市政局就会放行。
“有啤酒或烈酒的促销或佳节庆典,也可申请临时售酒执照。”
文告强调,在新指南中,只要遵守销售时间、摆放位置和年龄限制的规定,杂货店、便利店和中药店仍可如常售卖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