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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富有:执行管制令要统一
吉隆坡、雪兰莪及布城在14日至27日实施有条件行动管制令,截至24日的短短10天,政府朝令夕改的动作,已令许多人身心俱疲,相信雪隆布三地居民也是度日如年,希望尽快解封,回到复苏期行动管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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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有条件行动管制令2.0开始之初,说明可以堂食,每桌只限2人,17日宣布放宽至4人,不久后报章上就看到,蒲种在21日发生4人同座被开罚单一事。
另外,根据大马雇主联合会执行董事拿督三苏丁所述,在政府颁布居家工作令之后,有的上班族纵然属于回公司上班的组别中,但遭警方截查时,即使有公司证明信,也被要求折返。
政府颁布的行动管制令时,往往要分两天来说明,就已经让百姓难以理解,但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若连负责监管执法的单位也是一知半解的话,就是最令人担忧的情况。
上述2例相信也不会是这10天内的个案。
如果政府无法给出明确的客观标准,执法单位就难以准确地执行任务,并可能因此出现许多具争议的案件,这只会令身处在疫情当中的人们,感到更加的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