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点◢报案了如何查询进展?
问:我报案了,但迟迟未收到任何进展,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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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刑事诉讼法107A条文,报案者于报警的4个星期后,可向警方申请了解案件调查进展,不过投报的案件得是可被逮捕的罪行(seizable offence)。
如果警方若认为透露案情会影响调查或提控涉及者,他们可不必提供任何讯息给报案者。
报案后案件的的处理分类可分为几种:
1-NOD – No Offence Disclosed:
所报的案件没有牵涉到任何刑事。
2-NFA – No Further Action:
通常是调查后发现证据不足,无法侦察疑犯等等理由, 案件将被归类为没有必要采取任何行动。
如果你对这结果不满 ,想就此做出上诉,你可以向总检察长做出上诉: http://bit.ly/2BlYtOc
3-RTM – Refer To Magistrates:
根据刑事法典第108(1)条文,如果牵涉到不得逮捕罪non-seizable offence,警察会将案件移送推事庭。
刑事法典第108(2)条文,未经检查长受权,警察不得就“不得逮捕罪”案件做侦察。
如果你认为警察在处理你的案件时,有明显的疏忽和未尽责表现,你可以通过机构廉正EAIC做出适当的投诉。
资料来源:
Wilson Kuek. Kuek, Ong & Associates郭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章:
www.kuekongkl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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