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点◢ 原来这情况可申请 就业保险计划
什么是E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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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就业保险制度(EIS) 是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17就业保险计划法令规定每位受雇员工必须投保,保费由雇主和员工同等承担。
在2017就业保险计划法令下,每月有领薪水的雇员必须缴纳保费,若雇主和雇员没有向社会保险机构注册,将是一项罪行。
2017就业保险计划法令第16(1)条文说明,雇主必须为所有雇员投保,就业保险计划的缴纳率为0.4%,劳资双方各承担0.2%缴纳率,违例者可被罚款1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每位投保者在18岁至60岁就业期间,最多只能索偿7至11次,且需要在失业后的60天内做出申请。
一旦待业的雇员找到新工作,不能再领取求职津贴,必须在觅职的7天内通知该局以停止支付津贴,不然将被视为一项罪行。
愿离职计划(VSS)、互惠离职计划(MSS)公司结业,被裁员,甚至结构行离职(Constructive Dismissal), 都可以申请EIS,直到他们找到新工作为止。
此外,该计划也为正在找工作的员工提供求职、职业咨询与适应新工作援助。
EIS由社会保障组织(SOCSO)和就业保险委员会共同经营和管理,该委员会旨在向社险提供有关该系统的所有事宜的建议,并通过EIS筹集的资金进行相关投资。
固定期限合同(Fix Term Contract) 的合约届满、行为不端被革职, 或自己提出离职要求,已及退休的人士将不能获得就业保险的赔偿。
员工可获得:
1-工作重聘计划(Penempatan Pekerjaan & Kaunseling Kerjaya)
2-在就业服务官员协助下找工作、咨询服务、面试、培训及持续的就业支持
3-求职津贴(Elaun Mencari Pekerjaan ,简称EMP):为失去单一收入来源及正在觅职者提供最少3个月,最多6个月的经济补贴。
4-提前重聘津贴(Elaun Bekerja Semula Awal ,简称EBSA):支付给提前返回职场的觅职补贴受益者的奖励。
5-收入减少津贴 Elaun Pendapatan Berkurangan ,简称EPB):为那些有数份工作,且至少失去一份但非所有工作者提供提供最少三个月,最多六个月的批量支付补贴。
6-培训费用(Elaun Latihan ,简称EL)
7-提供给参与培训者的奖励,以鼓励他们参与所有的培训课程。
8-培训费(Yuran Latihan,简称FL):提供给大马社险机构服务官员推荐参与技能培训的员工,培训费用将直接支付给负责为参与技能培训不超过6个月的申请者,提供培训的所属公司,最高培训费用为4000令吉。
资料来源:
Wilson Kuek. Kuek, Ong & Associates郭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章:
www.kuekongkl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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