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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多点◢ 免承担租户电费欠費 用户可转名
单位转租给第三者,可是租户搬走后,屋主却得承担高额的电费,请问屋主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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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将单位出租给他人后,若遇到“难搞”的租户,屋主就只能自求多福等待租约逾期,或者忍无可忍而申请庭令驱赶对方,可是也有租户会留下一堆麻烦让屋主面对,最常见的就是租户欠下庞大的水费或电费。
为了保障屋主的权利,避免无辜承担庞大的电费,国能公司(TNB)也在官方网站建议,在租户迁入前,屋主可准备用户转名手续(Penukaran Penghuni / Change of Tenancy-COT )的文件,即是租户在居住期间是必须承担所有电费。
若屋主不愿意准备上述文件,屋主是可浏览国能的官方网站,登记e-Services监督租户每月用电量和清楚了解对方是否有依时缴付电费。
当然,你也可线上进行用户转名的手续,请点此处
欲知详情,请点此处
资料来源:国能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