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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多点◢ 放弃联名房子拥有权 须待男友重贷款才除名
与前男友联名贷款买房子,女方欲放弃拥有权,男方又不在本地还可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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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吉隆坡柯小姐指出,3年前,当时与男友决定购买一间公寓,物色合适的公寓价值25万令吉。
她说,两人成功贷款后公寓单位虽然两人联名,每月房屋贷款皆由男人负责。
她坦言,不幸的是,最近两人决定分手,也不想和前男友抢房子拥有权,毕竟贷款没有缴付房贷。
“由于男方现在国外工作,现在有什么管道和可以厘清两人的关系呢?”
★陳燕燕律師
柯小姐必須要把前男友找出來,一同進行房子的轉讓事宜。
现在公寓属于两人拥有,若女方欲放弃,男方必须再找银行做房屋贷款,一旦成功借贷,换言之女方的名字也被除掉,但是这些手续皆需要委托律师处理。
柯小姐要和前男友說清楚,要出讓房子一半的擁有權,雙方再談條件。
無論如何,要辦理割名的手續,是必須先接洽銀行,因為銀行需要一些文件上的證明,證明男方可以一個人負擔房貸,才可割名。
既然長久以來都是男方一個人在供房貸,相信男方有這個能力,可順利通過律師進行割名手續。
如果文件上無法支持男方一人負責房貸,則必須另尋方案,賣掉房子是其中的方法。
以上所有事宜都必須由兩個人一起進行,所以兩人必須接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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