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雁芳:征泊车费也须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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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影市议会几年前开始在各个商业中心逐步落实泊车收费制,每小时征收50仙的泊车费,引起部分居民不满。
近来,市议会把征收泊车费的范围扩大至蕉赖爱兰镇和胡姬花园等地区,当地居民甚至发动收集签名和游行活动,要求市议会关注。
胡姬花园商业中心是店寓,楼上是住着居民的住宅单位,楼下才是商业单位;居民住了数十年都是免费泊车,现在突然要在住家楼下征收泊车费,居民当然不愿意。
有居民申诉,在外工作需付泊车费,下班回家也要付泊车费,听下去确实很难叫人接受,也难怪居民顶着大太阳也要到市议会提呈备忘录反对征收泊车费。
市议会也不是不听民意,比如一些地方如敦胡先翁镇和斯里布特拉镇,有居民反对收泊车费,在当地市议员争取下,市议会也展延当地的泊车收费制。
在胡姬花园,因为居民反对,市议会也决定暂停执法一个月。
市议会这种回应反对声浪的做法,只是告诉居民,有反对才有机会展延收费,但那些反对又不出声的居民呢?市议会是否就可忽视这群居民的声音?
自从市议会在所有商业中心征收泊车费后,执法员天天开罚单,市议会被拖欠的泊车罚单也倍增,使到市议会被迫挂横幅,“提醒”居民缴交“三万”。
这群不愿缴交“三万”的驾驶人士,相信都是反对付泊车费的人士,他们可能没有拉横幅或参与游行反对征收泊车费,但不代表他们接受市议会征收泊车费。
想要人民接受泊车收费制,市议会或州政府必须给个人民可接受的理由与方案,否则民怨难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