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事头条◢ 数十人挤1屋.卫生差难逃生 违建宿舍 不宜住人
(巴生8日讯)违建环境如“笼屋”,不适合人们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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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屋、工厂、住家等违建宿舍问题严重,一些单位数十人逼挤一屋,导致逃生道被堵、卫生差透、空间拥挤等,犹如上世纪香港的“笼民”生活,导致巴生市议会不得不采取严厉行动,纠正违建错误,避免发生重大事故时,造成严重人命伤亡。
据了解,巴生区类似的违例宿舍,多数属于外劳宿舍,附近一带的环境也糟透,包括垃圾处处和滋生蚊虫等。
巴生市议员严玉梅向媒体披露,巴生地区违建情况严重,除了宿舍,也涉及住家和工厂等。
她说,一些市民迄今仍对装修事宜不理解,以为屋内装修无需获得市议会批准,但是市议会有责任监督所有建筑结构,同时确保居住空间没有“超载”,确保居住的环境获得安全保障。
“无论是屋内或室外,装修都必须向市议会提出申请。”
她说,区内有许多店屋变成宿舍,环境非常恶劣,例如1个单位内,违例辟建许多隔间,而且厨房规格也不合格,衍生环境卫生、防火安全及人数拥挤等问题,非常危险。
她说,一旦发生事故如火灾,很可能会来不及逃生,或是消拯员无法掌握建筑内的结构,而错失救火或救人良机。
颜玉梅:拟管制员工宿舍
严玉梅指出,市议会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71条文,管制和整顿员工宿舍的问题,即每800至850立方公尺,居住人数不可超过8人。
她说,按照法令,房屋居住人口“拥挤”的定义是,房子居住人口为每名成年人或两名不超过10岁孩子,其占有空间为350立方公尺(净面积),若一所房子居住人口过多,进而引发危害或损害健康问题,市议会可援引上述法令对付业主,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她说,任何建筑装修都必须符合当局规定的指南,否则将抵触1974年道路、渠道及建筑法令第70(1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25万令吉,或要求拆除有关违章建筑。
首7月 查17单位
发451警告信 120罚单
严玉梅发布数据指出,截至今年7月为止,市议会共对违章建筑发出451张警告信和120张罚单,也对17间单位展开调查,有8间单位已采取取缔行动。
“我们也把7宗个案控上法庭,3宗已下判,其中1宗法官宣判业主没有获得批准下扩建,违返4项条例,共罚款2万8000令吉,一旦业主无法缴还罚款,各别可以监禁2或3个月作为取代。”
她说,另一宗案件则不附合所提呈图测,被罚款2万令吉,还有一宗则是业主滥用店屋作为员工宿舍,被罚款4000令吉。
她说,另外3宗案件,则在上庭后,业者自行拆毁或已经把违章部份复原至附合条规,因此案件也中止或撤消,还有1宗则是法庭基于业主已经缴还最高罚款,即合共2万令吉,因此也要求中止案件;不过,业主都是“被释放但不代表无罪”(DNAA)。
“漂白”员工宿舍计划
68宗申请规画准证
严玉梅指出,巴生市议会体恤业主,因此推出“漂白”员工宿舍计划,今年截至7月为止,市议会共接获167宗违例宿舍投报,其中有68宗已向市议会提出申请规画准证(KM)。
她说,43宗已停止继续宿舍用途,另有5宗被控上法庭及51宗还在处理漂白当中。
“市议会并不是不讲人情,只要业主重新提出申请,并把建筑结构改整至附合条规便可,市议会通常会给予1至3个月时间,让业主求情,若是业者认为时间不足,也可以申请延长时间。”
报导:高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