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点◢Sambung Bayar 你未料及的风险
有些人买车,会选择“Sambung Bayar”的方式进行,到底什么是“Sambung Bayar”?当中又有什么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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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bung Bayar”就是“续供方式”,属于非法中介交易,只有在还清了银行贷款之后,有关的交通工具才能透过陆路交通局(JPJ)转换车主的名字,否则就属违法。
“续供方式”是前车主无法偿还银行贷款,因此决定私下把车子转售给第三方,但这种买卖并不受法律承认,而且对买家和卖家都没有保障。
市场上,有不少人使用续供的方式买卖汽车,车子在没有转名情况下被转卖给买家。
这类型的交易,多半是双方是认识或者是朋友,是贪方便、为了省钱,也是没有法律知识的一群。
在1967年分期付款法令第38条文下,任何人出售或割让仍欠分期付款的车辆,罪名成立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车主的风险
如果买家没有准时或者没有持续供还银行贷款,车主的银行付款记录将会附上黑点,被列入黑名单,甚至面对被银行告破产。
买家中的一切罚单,遇上车祸、遇上意外,一切有关连该车辆的问题,车主都必须负责或者离不开关系。
车主是不能以该车辆已经卖给买家作为理由,意图脱离关系,这个理由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有些天真的车主会在遇到以上1或者2情况的时候,报警说该车辆被偷了。这个理由是行不通不的,甚至可能还被警方提控报假案。
买家的风险
当车子私下“卖”给买家时,由买家来代替车主继续供还贷款,并且使用有关汽车; 然而汽车注册卡上的车主名字依然是车主的名字。
这样的交易不只对卖家没有保障,对买家也是一样。
当买家半途供汽车贷款,车主突然拿回该汽车,法律上,他是有权力的。
当买家供完汽车贷款,车主不要转名,你也耐他无何。
当买家供完汽车贷款,车主失踪,联系不上车主,车转不去你的买家名字,你欲哭无泪。
供贷款时期,汽车是属于银行
当车主签下汽车银行贷款合约,汽车是属于银行的。
当付完银行贷款,汽车才是属于车主。
所以只要银行贷款还存在,车主和买家的交易,包括“买卖汽车合约”/“租借汽车合约”,这一切交易、协议、合约都一律无效。
资料来源:
Wilson Kuek. Kuek, Ong & Associates律师楼的法律文章:
www.kuek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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