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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多点◢ 租户拖欠租金强占住所 可索庭令要求搬迁
租户拖欠租金,更拒接电话,房东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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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女士指出,自己将一个公寓单位出租,租户租住其单位了6年多,惟4个月前开始没有缴付租金。
“我早在1月就以WhatsApp发出讯息,要求对方在一个月内搬迁,但对方不理会,最近也开始不接电话。”
她说,他们没有签合约,租金是以现金方式缴付。
她指出,如今自己只想让租户搬出该单位,自己原本打算前往警局备案后将单位大门上锁,但警方建议她索取庭令处理。
她想了解,自己是否只能透过庭令的方式,要求该名租户搬出上述单位?
★林若辉律师
从法律的角度,事主获得庭令之后再要求租户搬走的做法,会比较受到法律的保障。
至于将单位大门上锁,早前才有一宗因租户拖欠租金不还,房东召来房地产经纪把门上锁,结果租户受困在屋内,最终被警方救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42(非法禁锢)条文调查。
因此不鼓励房东以锁大门方式处理,若真的执意锁门,也要确保屋内没人,但是最好还是依据正常方式,获取庭令要求对方搬迁。
若单位水电在房东名下,和有出现拖欠情况,房东也可选择割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