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迎揭安南去年用特权 批23高密度发展计划
(吉隆坡17日讯)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揭发,联邦直辖区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在去年,共批准23项高密度发展计划豁免听证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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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迎指出,相关23项发展项目都是高密度、高级住宅和商业区发展,根据一般程序,发展商需通过设立告示牌和在刊登广告,宣布发展计划,让周遭商民得以提供意见和反对,唯东姑阿南却径自让发展商豁免这重要程序。
他今日联同行动党直辖区投诉局主任游佳豪、副主任林晋伙及八打灵再也前市议员温宗龙召开记者会,揭发此事,并要求反贪委员会展开调查。
他指出,根据1982年联办直辖区规划法令第5则(Rule 5 of the Federal Territory Planning Act 1982),吉隆坡市长有责任就涉及土地划分、土地用途转换和提高地区密度的发展计划,在中文、国文和英文报章刊登广告,以提供人民提出反对和意见的平台,但在特殊情况下,直辖区部长在1970年发展计划第14条文下,可以部长权利免除这项程序。
他说,东姑安南在2017年内,通过是项特权让23项发展计划在免于相关程序下获批准,让人怀疑他是否也从中获利,他将把有关23项发展项目的名单呈给反贪委会要求彻查。
他指出,在该23项发展项目中,有不少计划涉及大规模计划,几乎增加10倍的密度,东姑安南有必要就此做出解释。
此外,林立迎说,东姑安南以建筑可负担房屋为由,批准这些高级住宅计划,惟事实上,可负担房屋计划单位仅占高级住宅单位的一半,有些甚至和可负担房屋计划没有丝毫关系。
文件仅以简单手写文字
林立迎指出,根据他从吉隆坡市政局获得的资料显示,东姑安南批准免除Rule 5时,仅以简单的手写方式进行。
他出示其中一份文件,内容是市政局提出免除发展商刊登发展项目广告程序,即获准进行发展工程,最后一页是东姑安南的手写文字“Bersetuju seperti para lima” 和附上签名及盖章。
温宗龙指出,地方政府的文件处理十分重要且必须谨慎,但在有关文件内,东姑安南手写文字的那一页没有信件抬头,页数也和文件的最后一页重叠,显然不是同步准备,并质疑他是否曾细阅文件内容。
游佳豪说,尽管发展商的发展计划受到部分居民反对而召开听证会,但不代表发展计划被取消,地方政府依然可据理批准项目,唯从东姑安南不理智的行为来看,他是不惜一切代价来坚持让发展项目进行。
林晋伙指出,以他担任士拉央市议员10年的经验说,确实会有发展商利用高官职权来对地方政府施压,但鲜少发生免除这些程序的案例,促请反贪会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