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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多点◢ 雇主扣薪投报无效 再书面投诉别无他法
雇主以业绩不佳为由,可私自每日扣除员工2小时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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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在一家公司担任书记,雇主在去年中开始,以业绩不佳为理由,每日扣除员工2小时的薪金,以致多人每月少了数百令吉。
她说,本身的上班时间是早上9时至5时,薪金被扣除后应在下午3时下班,但她还得遵守雇主指示,按照过去的下班时间。
她指出,同事曾把此事带到劳工部,官员也有上门会见雇主,可惜都没法恢复原状。
“投报劳工部非但没有效果,雇主现在更学会发出正式通告,表明全体员工需扣薪。”
她说,公司有聘请兼职,但对方不受该政策影响,同时还能享有一般员工的福利,他们倒不如改成兼职更好。
★林若辉律师
既然劳工部官员上门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事主再次以书面方式投诉,这也是员工们唯一能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