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慧:啤酒节不该被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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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10月啤酒节,纷纷扰扰吵不停,换了政府,有什么不一样的?
每年10月,大家都爱消费啤酒节课题,最重要的是,在一个机构里,还有不同的声音,让人听了都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先说雪州,掌管雪州文化、旅游、马来习俗与遗产事务的行政议员阿都拉先指州政府反对和不支持没有道德价值观的活动,包括啤酒节,之后,掌管雪州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和华人新村事务的行政议员黄思汉便反驳,任何活动只要符合条件都可照常举办。
话说,掌管地方事务的行政议员应该比较够格发表“可以不可以”的言论,但观众还是耐心等待第三者表态。
于是,资深行政议员,即曾出任地方政府事务行政议员的邓章钦开腔指阿都拉昔发表的言论不正确。
这下子好了,被同僚轰一轰,不知他会不会心有不甘,向雪州大臣申诉,由后者表态立场,我们暂且打住。
在吉隆坡,吉隆坡市长也被啤酒节课题缠身,天天都有记者问“有没有申请?”、“有没有批准?”、“怎样才批准?”,市长一句“只要符合指南就可批准”。
但所谓指南,就是不能在公开场合举办,换言之,你只能静悄悄地在持有酒牌的卖酒地方欢庆啤酒节,否则就是违法。
但不管怎样,啤酒节不该被个人想法和自己坚持的道德观所影响,只要真的有一套指南,有举办当局又遵守的话,那不该是一个被炒作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