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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思汉: 符合条例可申办啤酒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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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阿南14日讯)掌管雪州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和新村发展事务委员会的行政议员黄思汉指出,雪州政府不曾讨论过啤酒节事宜,而且一切活动申请,只要主办方遵守特定条例,活动都可以举办。
他强调,目前雪州没有任何单位提出举办啤酒节的申请,而州政府的立场鲜明,不仅是啤酒节,任何活动申请只要符合条件,都没有问题。
他针对雪州行政议员阿都拉昔发表雪州政府不支持举办没有道德价值观的活动,包括啤酒节一事发表文告。
他指出,雪州行政议会没有讨论过啤酒节的课题,所以阿都拉昔的言论非州政府的立场。
他强调,地方政府是负责审批啤酒节的单位,雪州政府立场是只要主办方符合申请条件,就能举办。
“有关条件包括举办场所必须在私人商业单位,以及不能让穆斯林参与。”
雪州掌管旅游及文化事务的行政议员拿督阿都拉昔日前强调,州政府不建议批准任何单位举办每年10月的啤酒节活动。
根据《阳光日报》报道,阿都拉昔指出,雪州政府不支持任何不具有道德价值的活动,包括举办啤酒节的课题。
他说,州政府对上述活动的立场非常明确。
“至今没有任何单位向雪州政府提出举办啤酒节的申请,即使有人申请,我们也很大可能不会批准举办这类不道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