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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滥权批发展准证 市会官员不认罪保外
(莎阿南27日讯)加影市议会发展规划组主任拿督尼占今日在莎阿南地庭被控滥权,批准发展准证给他的妹妹,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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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54岁的尼占在2016年3月14日,在市议会的一站式小组会议上,提呈一项发展规划准证申请,并发出有关规划准证给Permata Cerah私人有限公司,这间公司是他一名50岁妹妹所拥有。
根据控状,有关发展计划涉及加影副县一项拥有4间商店的发展计划。
被告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最少涉贪数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来自反贪委员会的主控官法里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同时要求被告交出护照以及每月向反贪委员会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旺莫哈末没有反对,案件定于2月2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