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啤酒涉逃税317万 关税局捣破扣7货柜箱
(吉隆坡18日讯)大马关税局在巴生北港侦破一宗价值59万7000令吉的走私啤酒案,扣留7个40尺货柜箱,当中藏有约9万9120公升啤酒,涉及逃税项目达317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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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关税局副总监拿督佐哈里发文告指出,上述货柜箱在6日抵达北港,上述货柜箱申报的物品时塑料瓶、包装袋、胶纸、杯等物品,出发地是中东某个国家。
“在检查货柜箱时,我们发现当中有各种品牌的啤酒,这些啤酒是隐藏在货柜箱深处,入口处则是上述申报的物品作为掩护。”
货柜公司没入口准证
他说,当局初步调查也发现,运入该货柜的公司并没有入口准证,并针对该公司作深入调查找出背后的集团,同时船务公司也已经被传召录口供协助调查。
关税局援引1967关税法令及1976产业盈利税法令调查此案。
嫌犯入口违禁及未缴交关税物品,涉嫌触犯关税法令1353(1)(a)条文,若罪成,初犯者可以被罚款,款项不少于物品价值10倍、不高于物价20倍,或不少于10万令吉、不高于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可被判坐牢不少过6个月、不多于5年,或两者兼施。
再犯者罪成,则会被罚款不少过物价20倍、不超过物价40倍,或不少过20万令吉,不超过1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监禁则是不少过6个月,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
而拥有未缴关税物品。则触犯1976产业盈利税法令74(1)(a)条文,初犯者会被罚不少于未缴税务的10倍或不超过20倍,或不少于10万令吉、不高于50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监禁方面则是最少6个月至最多5年,或两者兼施。
再犯者的罚款则是最少20倍,最多40倍的未缴税务,或最少20万令吉,最高1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监禁则是最少6个月至最多7年,或两者兼施。
若发现走私活动,可以联络1800-88-8855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