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建房屋 须县会批准 违例将被控.拆除建筑物 | KL人 中國報 China Press
  • 首页
  • 告别式
  • KL人 ChinaPress
    中国报 CPTV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兴建房屋 须县会批准 违例将被控.拆除建筑物

    (瓜冷9日讯)瓜拉冷岳县议会主席莫哈末再因指出,任何建筑物都必须事先获得县议会批准,否则县议会将采取严厉行动对付违例者。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他针对一人涉嫌“非法”在山坡或斜坡上,兴建房屋而被控上万津直落拿督地方推事庭,所发表的文告中这么表示。

    该名人士是在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133法令)第70(13)(c)条文下遭控,一旦罪成,最高罚款为1万令吉或坐牢2个月;法庭将发出通令,限定在12个月内必须将有关建筑物完全拆除。

    莫哈末再因强调,任何建筑物都必须事先获得县议会的批准。

    县议会主席莫哈末再因指出,任何地主、经营者或发展商一旦被发现,没遵守县议会或地方政府法令和指示者,将受到法律行动对付。

    他说,此事件应该作为各界的“教训”,他希望各界严格遵守现有的法令条例,以确保周遭安宁及维护自然环境。

    他强调,任何人士欲进行兴建、建筑或修建房屋等其他建筑物,都必须事先获得县议会的批准和准证。

    若有疑问或欲知详情,民众受促联络瓜冷县议会建筑物管制监督组03-3187 2825或3187 6181(分线121 或123洽询)。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