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联发:非食肆范围有权设立?辟吸烟区 不合逻辑 | KL人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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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联发:非食肆范围有权设立?辟吸烟区 不合逻辑

    (巴生7日讯)食肆3公尺外设立吸烟区建议,遭轰没逻缉!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今日宣布,鉴于20%烟民需求,该部允许食肆业者设立吸烟区,惟依旧必须遵守距离食肆3公尺距离的条件,业者可自行决定是否设立吸烟区,并非强制性措施。

    不过,雪隆贩商联合会对有关宣布嗤之以鼻,因为距离食肆3公尺的条件与之前无异,现在烟民都是走到3公尺外处吸烟,而且3公尺外已经不属于业者的食肆范围,而是公共空间,例如五脚基、泊车位、马路等,业者有什么权力,在这些公共区域设立吸烟区呢?

    会长陈联发受《中国报》记者询问时质问,如果3公尺外是马路,一旦设立吸烟区,让人好奇会是一个怎样的吸烟区呢?难不成要业者在马路搭棚设立吸烟区?

    “再说,若是设立在五脚基,那等于是别的店家的店前,烟民在其它店家的门前吞云吐雾,这又合适吗?”

    他促请政府在提出政策、政治人物在提出建议前,应该深思熟滤,同时最好咨询相关涉及单位的意见,经过深入研后才宣布,而非仓促落实或信口开河,否则只会对民众造成混淆。

    他说,有关吸烟区宣布不切实际,也难以落成,不符合逻辑。

    他强调,其实早在食肆禁烟区初期,该会便已多次发出呼吁,要求政府考虑烟民的需求,惟一直以来有关建议不获得重视,如今禁烟令执法开跑一周后,引起烟民重大反弹,政治人物才要来设法亡羊补牢,结果发出让人不置可否的言论。

    “其实,最好的方式,还是回归到我们最初的建议,那就是允许业者在店内开辟禁烟区和吸烟区,由顾客自行决定,要选择坐在禁烟区还是吸烟区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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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希望,政府日后落实任何政策前,务必收集各方竟见,不要一意孤行,避免重犯同样的错误。

    迄今许多烟民仍在店内吸烟,店内地面处处可见烟蒂。
    部长说词不一

    ■吉隆坡武吉免登小贩商联合工会主席薛富丰

    我希望政府能统一所有政策,不要每天都有不同部长发表不同的言论,让我们觉得混淆,不知要跟谁。

    卫生部长之前才说,食肆外3公尺法定范围内不能设有吸烟区,房屋部长如今又说3公尺外可设立吸烟区。

    我们担心部长之间不同的说词,官员们执法时又出现不同说法,也担心各部门所宣布的政策常朝令夕改。

    如果3公尺以外的地点不属于业者的范围,以阿罗街为例,差不多去到对面食肆的前面。

    我们希望相关部门统一说词和政策,并向各公会做出说明,让业者知道要如何执行。

    阿罗街一带,尤其是开放式的用餐区,还是可见到一些游客抽烟。

    不符禁烟政策

    ■八打灵咖啡酒餐商公会会长谢宝光

    我们曾3次参与卫生部有关禁烟区的会议,我们也争取在3公尺范围内设立吸烟区,并以新加坡和日本的方式为例,但都不被卫生部官员接受,认为不符合禁烟区政策。

    我们支持设立吸烟区,但吸烟区应设在食肆范围内,而不是3公尺以外的地点。

    八打灵一带的3公尺外地点不是在道路,就是在泊车位,业者也没有权力在这地点设立吸烟区。

    食肆3公尺以外的地点属于地方政府管辖范围,如果在这些地点设立吸烟区,是不是已违法地方政府法令,包括霸占公共空间、造成公共空间阻碍等。

    该政策也造成一些烟客在别人店前五脚基抽烟。

    应设适当地点

    ■吉隆坡小贩商会主席拿督洪细弟

    我们支持设立吸烟区,但应该设在适合的地方和空间,不赞成把吸烟区设在3公尺外的地点。

    我们质疑房屋部指3公尺外设立吸烟区,是不是统一的政策,有没有违反卫生部和吉隆坡市政局的条文。

    如果是在茨厂街一带,3公尺以外地点差不多是已到别人的摊位范围,业者没有权力在这地点设立吸烟区。

    由于禁烟区的问题,目前一些烟民在别人摊位、店前抽烟,也形成烟蒂乱丢的情况。

    如果执行3公尺以外设立吸烟区,这吸烟区由谁设立,未来也可能引起烟民和其他业者的争执和纷争。

    禁烟令执法开跑一周时间,引起许多烟民大反弹。
    报导:郭贞黎、高志豪
    摄影:温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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