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书帖文侮辱先知 华裔老翁控2不当使用网络罪
(吉隆坡27日讯)一名68岁华裔老翁因在面子书发帖侮辱伊斯兰先知,今日在地庭被控两项不当使用网络罪名,但他皆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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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工厂员工达尼申昨日在莎阿南推事庭,被控通过社交媒体散播侮辱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的贴文;在今日被控的胡星伟(译音),则是近期涉及侮辱先知被控的第二位网民。
地庭法官艾文在通译员以英语念出控状,被告否认有罪后,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此案于4月5日过堂。
首控状指出,被告于2月17日下午5时,在武吉阿曼总部商业罪案调查组通讯及多媒体罪案调查部,以名为“Foo Sing Wai”面书网页贴文,冒犯先知默罕默德和妻子艾莎的内容,引起不和谐、分裂或敌意、憎恨或恶意等,或危害和谐或团结,因而抵触第298A(1)(a)条文;罪成可被判处监禁2年至5年。
第2项控状指被告,在相同时间及地点,使用面书作出冒犯及攻击性的言论,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说,被告的罪名原本是不允许保释,但若法庭允许被告保释,他建议法庭应该将保释金定为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无聘请代表律师的被告指出,他没有工作及身体健康出现问题,因此希望法庭能降低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