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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媒侮辱先知被控 厂工每2周警局报到
(莎阿南26日讯)22岁工厂员工通过社交媒体散播侮辱伊斯兰先知默罕默德的贴文,今日被控上推事庭,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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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达尼申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推事丽妮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于4月5日过堂。
推事也谕令被告每2个星期1次,前往邻近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2月19日,早上11时40分,在面子书散播侮辱先知默罕默德的贴文,该行为可能造成国内的穆斯林及非穆斯林,以宗教理由引发不尊重、分裂、仇敌情绪、憎恨或存有恶意的情况,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并同读于相同法令第10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低2年,或最高5年。
主控官莫哈末法鲁斯副检察司向推事庭提出,被告抵触的条文是禁止被保外。
被告辩护律师凯拉希则说,由于被告患有精神问题,需要前往医院治疗,以获取他的精神检验报告,因而要求推事行使其酌情权,允准被告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