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年幼姐妹花施色爪 狼邻居认罪监1年
(吉隆坡26日讯)涉嫌对8岁与10岁姐妹花伸出魔爪,并要求女童替其口交的“狼邻居”,昨日在布城儿童性罪案法庭俯首认罪,判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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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案件是在去年底发生,幸得视女童为契女的妇女揭发,再求助于当时担任梳邦再也市议员的无拉港区候任州议员王诗棋。
王诗棋接获投报后,即带女童去验身,并和党内的同僚四处寻求法律及心理辅导支援。
她说,女童父亲是名散工,嫌犯居住在女童隔壁,加上对方也有一名年龄相仿的女儿,所以女童常会到嫌犯家,并且一起用餐。
“根据受害者向干妈讲述,嫌犯趁家里没人就露出狼相以外,也会驾车载她们外出,要求女童替他口交,事后再给钱予女童。”
她指出,嫌犯曾想过进一步侵犯女童,无奈对方年纪太小,加上担心受害者告知他人才作罢。
王诗棋强调,身为成年人,应该保护下一代,让他们免受生理或心理上的伤害,而不是利用孩子对成年人的信任及他们的无知,去加害孩子来满足自己,甚至作为泄欲工具。
她指出,在处理该案件时寻求义务律师(watching brief lawyer)的协助,无奈这需要通过繁杂的手续才能申请,这使到面对家庭问题的儿童会更难获得支援。
“我会针对以上事情向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杨巧双反映,寻求更简易有效的申请手续,以惠及更多有需要的孩子或家庭。”
她也不认同一些人的看法,即孩子身体部分没有受到伤害,也看不出来孩子精神方面出了什么大问题,那这件事情就应该从轻发落,甚至不需要提控加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