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迎:直轄區基金會與市會 泊車費私營化合約不公平
(吉隆坡18日訊)聯邦直轄區基金會與吉隆坡市政局私營化泊車費合約中,除了能獲得65%泊車費收入,也能分享市政局50%交通罰款額,所需要進行的工作僅僅為保養電子收費機器,令候任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質疑,這是一份不公平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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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迎今日前往直轄區基金會大廈,欲會見基金會總執行長並索取有關合約查閱,然而后者告假,由總經理莫哈末法茲爾接待。
林立迎隨后在記者會上指出,他們首要目的是知道市政局與該基金會,所簽署的泊車費私營化合約內容,了解是否存有不合理的條款。
他說,他們會在查閱私營化泊車合約后,判斷其中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才決定下一步行動,若有錯就要糾正。
只確保收費機正常
“莫哈末法茲爾告訴我們,這合約在2015年中簽署,為期5年,5年后有2年的延長期限,收入拆分方式,則是如之前所公佈的市政局佔泊車費35%,或每月最少60萬令吉,余者則歸基金會所有。”
“他也說市政局的交通罰款收入,也需要分50%給基金會,基金會工作只是確保電子收費機器正常運作。”
他質疑,難道市政局沒能力進行上述工作,需要外判給他人代勞?這是個地方政府基本的能力。
他指出,據上月國會的回答中,從2015年中起至3月,基金會繳付給市政局錢已經達2000萬令吉,意味著每天數万令吉收入。
“這份合約本身也不公平,因為沒有透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直接就給了直轄區基金會。”
出席者還有候任蕉賴區國會議員助理蔡珍莉及候任士布爹區國會議員助理張慶益等。
曾要求市長凍結合約
林立迎指出,早前他會見吉隆坡市長時,曾要求市長動用其權力,凍結這份合約,然而對方至今沒有給予他回覆。
“我們要市長凍結所有相關的一切,如電子收費機器、鎖車輪等行動。”
他說,直轄區基金會本身就是巫統控制的機構,其董事會都是巫統黨要,包括有巫統蕉賴區部主席拿督斯里賽阿里,擔任執行董事、直轄區部前部長拿督斯里東姑安南、財政部前第二財長拿督斯里佐哈里、斯迪亞旺沙區前國會議員阿末法茲、納閩區前國會議員羅茲曼擔任信託人。
他認為就是因為如此的關係,他們才更需要去重新檢閱合約內容。
市會否認鎖車輪與基金會有關
蔡珍莉說,她曾詢及有關吉隆坡鎖車輪的事項,但對方否認與基金會有關。
“據我們所知,鎖車輪承包商,是該基金會旗下承包商之一,對方卻表示不知情。”
她指出,對方一直強調基金會只是負責收電子付費機器的錢,其余都不是該基金會負責範圍。
張慶益質疑,市政局要分享50%交通罰款給基金會的做法。
“他們什么都無需做,就能享有50%的罰款收入?”
此外,林立迎說,莫哈末法茲爾也向他們澄清,有關市政局在2013年起,出售的64片土地中,只有一片是由該基金會買下。
“那土地在大城堡,早已經轉手給私人發展商,進行高級公寓發展計劃,根本就不是東莞安南所謂的發展可負擔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