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賠償或報警 被指偷名錶女子叫屈
(吉隆坡28日訊)貨倉女助理發現一批價值逾3萬令吉的名錶不翼而飛后稟報上司,孰知公司沒採取正確的調查工作,反向員工提出要選擇賠償或報警的建議,讓女助理有感啞子吃黃蓮,含冤莫白。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黃詠雯(26歲)在某間手錶貨倉擔任助理2年,上月27日發現裝有25枚手錶的盒不見了,找遍整個貨倉都不果后,便在本月5日告知上司。
她說,把問題告知上司后,高層就在11日與她會面,並表明給多數天來找出不見的手錶,同時獲准到其他部門搜找和索取閉路電視查看。
她指出,最后還是找不回手錶后,高層就給予賠償或報警的選擇,她有感自己需背上該黑鍋后,決定21日晚到警局備案。
黃詠雯把備案的事告知上司后,公司也在翌日報案,隨后,警方23日晚上要求黃氏到警局錄取口供,並在女子父親帶領下,到其住家搜證。
她指出,進入公司貨倉需要3支鑰匙,其中大門鎖匙歸上司保管,貨倉內門的鑰匙則掛在門旁,沒人會帶回家。
貨倉沒人必上鎖
“若我出去辦事,貨倉又沒人,我一定會上鎖。”
她說,公司的貨倉有3名助理,基于大家都負責不同品牌的手錶,所以這次事件發生后,另2位同事並沒參與搜找工作。
黃詠雯今日在馬華蕉賴區婦女組主席拿汀王欣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重申自己不會背上黑鍋,誓要還自己一個清白。
出席者包括區會副主席葉天佑、蕉賴選區居民代表委員會第一區主席朱俊文,及馬青蕉賴區團團長傅自剛等。
警員恫言關扣留所
二度傷害須服鎮定藥
黃詠雯期望透過備案還自己清白,豈料遇上不負責任的警員,一度恫言把她帶進扣留所,讓她受到二度傷害,現今每日必須服用鎮定藥來控制情緒。
她在23日晚上開始錄取口供到凌晨3時,期間不但遭到警員奉勸認罪,私下和公司解決,其中一名警官更拿出手拷要扣留她,讓她和在場的媽媽嚇得不知所措。
黃詠雯說,當晚錄取口供一半后就出現嘔吐現象,之后就不斷遭到警官語言上的恐嚇。
“從警局出來后,我就開始失眠,更一度想輕生來解決一切。”
她之后與心理醫生會面,主診醫生指她受到情緒創傷,現在必須服用鎮定藥。
黃詠雯母親伍莉錦說,她在警局內多番要求警員徹查,不料警員並沒有理會。
黃氏父親向馬華蕉賴區會秘書拿督卓建國求助,后者要求法律顧問到警局后,警員的態度才放軟。
卓建國:公司調查欠公平
卓建國指出,一般上,公司在面對黃詠雯的案件時,都會設立小組去調查,且審問的人是所有涉及員工。
他說,在咨詢職員的工作上,有關公司只針對投訴者一人,這明顯有欠公平。
卓建國也是一名人事部門的主管。他說,只有咨詢過涉及人士后,有關小組才會做出結論。
“在提供閉路電視的事情上,該公司也缺乏專業,因為失竊的貨物是7日送到,所以有關畫面應該從這天開始查看。”
卓建國指出,該區會會針對黃詠雯的案件,與警區主任會面,並希望對方以專業手法調查。
公司沒提供完整錄影
黃詠雯哥哥黃耀輝說,雖然妹妹的公司願提供閉路電視錄影,惟不是從事發當天開始,原因令人費解。
他說,公司遇上貨物失竊,內部應該先做出調查,而不是把球踢到其妹妹身上,要她在畫面中找出蛛絲馬跡。
他在畫面中也發現,能進入貨倉的除了公司職員,一名顧客竟能進入選購手錶,且門口沒上鎖,可見保安系統並不完善。
黃耀輝指出,有關失竊的手錶是7日抵達貨倉,但妹妹的公司只肯提供同月11日至20日的閉路電視,21日至27后就沒提供。
黃詠雯說,貨倉內有兩部閉路電視,高層指在邏輯思考,加上時間點的情況下,就沒提供完整的錄影。
“當我要求查看另一部閉路電視時,公司的通訊與科技部門指19日前的畫面已自行刪除,有關設施在之后也出現故障而無法操作。”